根據《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定,清遠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非人民警察且非事業編制人員身份性質,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社會上已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中專、職高、中技)以上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國家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沒有參加邪教活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條件。
(三)能值夜班,具有與崗位工作強度相匹配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無文身、無明顯大面積疤痕、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或在本局警務輔助崗位辭職后不足一年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2.未畢業(非在職)的在校學生;
13.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五)其他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六)輔警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除另有規定的以外,原則上不得被招聘到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工作。
三、報考須知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10名輔警,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政策咨詢電話:0763-3463360。
2.報名時間: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9:00-11:30、14:30-17:30。
3.報名地點:清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樓會議室(清遠市清城區人民二路110號)。
4.原則上由本人到現場報名,有特殊情況可委托他人代其報名(需考生本人出具委托書)。
5.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崗位條件和要求,現場報名時提供以下資料:
(1)《廣東省清遠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不得更改格式,填寫完整后須用A4紙雙面打印,并自行粘貼照片、手寫簽名);
(2)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復印件;
(4)退役軍人須提供退出現役證明復印件;
(5)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
(三)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須嚴格按照職位要求進行應聘,填寫的報考信息及提供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對其負完全責任。
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3.清遠市公安局工作人員按照招聘條件、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現場初審,查看原件,收取復印件。
4.報名成功的考生請留意清遠市公安局網站(http://www.gdqy.gov.cn/channel/sgaj/)的通知,在規定的考試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四、考試
考試采取體能測評、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體能測評、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一)體能測評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則》執行。測試項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俯臥撐,測評標準如下表:
項目 |
標準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俯臥撐 |
≥26個(1分鐘) |
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或復測,考核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其中任何一個考核項目不合格者,不能進入筆試環節。
其他要求:報考人員務必根據本人身體情況自行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在體能測評過程中因本人身體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二)筆試
實行單人單桌閉卷考試,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對號入座。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試內容為法律基礎知識、行政能力測試以及公安基礎知識(客觀題)。從筆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三)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專業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儀表舉止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如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考試總成績在清遠市公安局網站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從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報考人員需在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標準執行(含毛發檢測),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是否存在違法犯罪,或者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及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行為)、工作及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三)遞補與調劑
如出現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聘用資格出現崗位缺額的,由清遠市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和調劑人選。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清遠市公安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如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實習期不少于6個月。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及附件。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的,或在應聘過程和聘用期間弄虛作假,違反誠信原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所簽勞動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責任。
(二)從考試到聘用的任一環節中,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的,3年內不得應聘清遠市公安局警務輔助崗位。
(三)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有關通知而耽誤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四)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考試培訓、網站或者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莫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