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熱愛城市管理工作,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
(二)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肝炎、精神病、傳染病及重大疾病史等疾病),五官端正、無紋身。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0厘米以上。
(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四)各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清遠市清新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公開招聘協管員崗位表》(附件1)。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
(五)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近兩年在公開招聘(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位報考人員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
1.報名地點:清新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二樓辦公樓202室(太和鎮清和大道中88號)。
2.報名時間:2023年7月27日至8月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提交材料:
(1)附件2《2023年清遠市清新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公開招聘協管員報名表》(考生自行打?。?;
(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可取回);
(4)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可取回);
(5)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可取回)。
(二)咨詢電話
辦公室:0763-5838022
(三)資格審查
由清遠市清新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確認。資格審核合格者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通知考生參加筆試。
通過面試環節后,除上述報名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外,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方能參加體檢。
考試形式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公布。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評城市管理執法相關知識、文稿寫作和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2.筆試時間:2023年8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地點:清新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二樓會議室。
(二)面試
1.面試資格確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合格報考者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0.5+面試成績×0.5”的公式計算總成績,依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總成績及進入體檢考生名單均在清遠市清新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