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現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政府專職消防員(該類人員非事業編制人員,不列入用人單位編制序列,不擔任行政職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社會人員、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士兵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消防員。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品行,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無不良嗜好。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且自愿從事消防滅火救援和社會搶險救援工作,具有與職位相適應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四)崗位要求為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
(五)退伍軍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消防員優先考慮。
遼寧事業單位考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錄用: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列為失信執行人的人員,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3.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如吸毒、嫖娼、賭博、酒醉駕等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5.其他不宜錄用的情形。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地點:清遠市清新區浸潭人民政府1號樓3樓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
2.報名時間:2024年7月10日-7月16日的8:30—12:00;14:30—17:30。
3.需提交材料:
(1)《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2024年公開招聘專職消防員報名表》(雙面打?。?/p>
(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片3張;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筆試公告
(4)個人征信報告;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可取回);
(6)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可取回);
(7)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后可取回)。
咨詢電話:0763-5630027。
三、資格審查
由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確認。資格審核結束后,以短信或電話形式通知合格考生。
四、考試
陜西事業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一)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主要考核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政治思想等,參加面試人員須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三)考試時間地點: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成績:考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不能進入遞補,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成績相同的,由本單位組織考察確定名次。考試成績將在浸潭鎮政府大院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五、體能測試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錄比1:1確定人選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從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能測試由鎮消防中隊組織,具體要求和標準以通知為準。
六、體檢
體能測試合格者,需在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進行入職體檢,體檢費用由本人負責,體檢項目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報考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當天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須于接到電話通知后按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安排(2個工作日內)進行,逾期視作放棄。出現報考者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情況,將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單位進行考察。若出現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職位空缺則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后進行體能測試、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可對其考察。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清新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ingxin.gov.cn/)及浸潭鎮政府大院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天。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請直接向浸潭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反映。
九、薪酬待遇和聘用
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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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參照《清遠市清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專項工作聘員管理暫行規定》(清新府辦函〔2021〕52號)有關事項的通知及有關規定執行。鄉鎮專職消防員按照大專及以下學歷6萬元/年,本科及本科以上6.6萬元/年(含個人和單位應繳醫社保、公積金)。
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六個月。聘用人員需在本單位服務滿三年。
十、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環節情況(如考試的時間地點、擬聘用人員、體檢安排等)將及時在上述網站公布,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遞補人選時另行電話通知)。報考人員須在該網上查閱或與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聯系,以便及時了解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報考人員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考試、體檢、聘用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報考人員如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辦理好相關手續的,視同放棄聘用資格。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在招聘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者,2年內不接受其參加我鎮的公開招聘。
(三)原則上由報考人員本人現場報名。如本人確實無法到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委托他人代報的,被委托人必須帶上委托書及身份證前來報名。
(四)本次招聘考試結束后,各崗位新聘人員一年內出現辭職的,經批準,可以從本次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排名進行遞補。
(五)本次招聘由浸潭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及相關招聘信息解釋工作。
附件:
1.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2024年公開招聘專職消防員崗位表.xls
2.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2024年公開招聘專職消防員的公告報名表.doc
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