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組織實施好2025年就業工作,重點幫扶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增收,根據《廣東省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0)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21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黎埠鎮戶籍,具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和已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年齡要求男性:18-59周歲(即1966年3月1日至2007年3月1日期間出生)。女性:18-49周歲(即1976年3月1日至2007年3月1日期間出生)。三、薪酬待遇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工資由用人單位發放,月工資總額不低于清遠市最低工資標準(本年度市最低工資標準1750元)。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陽山縣黎埠鎮黨群服務中心
(三)報名方式及報名資料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免交報名費。
報考人員需按照崗位具體要求提交以下資料: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2.脫貧人員需提供建檔立卡脫貧人員身份識別材料1份(須村委加蓋公章)。3.認定就業困難人員需提供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4.《黎埠鎮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2,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張(其中報名表貼1張)。
(四)資格審查經審核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應聘。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五、面試本次招聘針對脫貧人員和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采取面試的辦法進行,不需筆試。將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聘用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由黎埠鎮紀檢監察辦、黨建和組織人事辦、黨群服務中心、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辦和所在村(居)委會各方聯合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與聘用對面試合格的人員,統一在黎埠鎮人民政府大院公開欄和“黎埠動態”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其他事項1.應聘人員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3.本次招聘如某些崗位無人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到黎埠鎮黨群服務中心報名應聘,直到招聘到位為止。4.原已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人員不得再報名應聘本批公益性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