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法院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的招錄工作,加強法院隊伍建設,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共3人。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非在職)及以上學歷人員。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在筆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書記員工作的專業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非在職)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優先;
6.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即1989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2日期間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它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的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4年9月5日-13日共七天(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周六、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
陽城鎮工業大道169號陽山縣人民法院二樓大廳,聯系電話:0763-7818291、0763-7818292。
(三)報名辦法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下載填寫《陽山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報考時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張(同版),并接受資格審查。
(四)需提交的材料(材料為復印件的,須提供原件核對)
1.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2.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
3.畢業證(退伍軍人證)、學位證;
4.駕駛證(如有);
5.專業技術資格或獲獎情況相關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審查后退回原件);
6.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報名時可不用提供,錄用時必須提供)。
7.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同版);
8.《陽山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須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請報考人員自行登錄陽山縣人社局網站下載并填寫《陽山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具體操作如下:
(1)打開陽山縣政府門戶網站(www.yangshan.gov.cn);
(2)在主欄目找到“信息公開”,點擊進入“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3)在“組成部門”中找到“陽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點擊進入即可。
(五)資格審查
由聘用單位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主要審查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規定的范圍和資格條件。凡發現報考者與招聘所要求的范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六)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9月18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持本人身份證到陽城鎮工業大道169號陽山縣人民法院二樓大廳(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打字測試、面試、考察、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四、考試及錄用
考試采取機試、筆試及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先組織機試,機試合格準予參加筆試,機試和筆試成績分別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成績按40%折算計入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考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一)機試
1.主要采取打字測試的方式。打字測試時間、打字測試地點、打字測試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打字測試,打字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格),占總成績的30%,機試合格準予參加筆試。
2.打字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打字技能及中文錄入速度,打字速度不達60字/分鐘的不設分值,60-70(含70)字/分鐘的統一定為60分,70-80(含70)字/分鐘的統一定為80分,80字/分鐘以上的統一定為100分,均以正確字數計算。
(二)筆試
1.機試結束后,及格的考生進入筆試環節。
2.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時間為90分鐘,試題滿分為100分。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應用作文。考生憑有效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筆試成績按30%折算計入考試總成績。
(三)面試
1.面試主要對考生的職業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滿分100分,占總成績40%。
2.根據機試及筆試成績,按擬聘職位人數1:3比例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如機試及筆試折算后分數同分的,則同時進入面試程序)。如擬聘職位人數與報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參加測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如不能參加面試的,招聘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進入面試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面試通知參加面試,通過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面試順序。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分數60分及以上為合格。
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總成績=機試成績×3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以此類推。
五、體檢
(一)確定體檢對象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未達劃定合格分數線的,不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情況,則按照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組織體檢
已確定的體檢對象,由清遠市陽山縣人民法院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缺額情況根據實際需要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1.按照體檢合格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有不得報名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審不合格;
2.考察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要求實施。主要對擬聘用考察人選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
3.由縣法院進行考察,考生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計生證明原件、學歷認證原件。
七、遞補
1.當考生在體檢或考察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的情形,招聘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等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如進行遞補,則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后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可對其考察。
2.考生總成績一年內有效,本次未被錄用的考生將納入陽山法院招錄人才庫,若招聘單位一年內有同類崗位出現空缺,本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及考生情況,決定是否在人才庫內進行遞補。如遞補的,原則上按照本次考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體檢合格后方可進行考察聘用。
八、審核聘用及工資福利待遇
1.對擬聘人員實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出來的問題,由聘用單位認真核實處理。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
2.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法院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相應工資福利。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3.聘用人員為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非行政事業編制管理人員,不列入用人單位編制序列,不擔任行政職務。工資福利按《廣東省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九、其他事項
1.招聘工作中各環節的時間、地點安排或變更事宜統一在陽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中公布。
2.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證件報考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報考者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考試過程中不按規定時間回復相關信息視為自動放棄。公示后,報考者如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辦理好相關手續的,視同放棄聘用資格。
十、解釋權
本次招聘工作由陽山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3-7818291、0763-781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