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我區中小學教育教學的需要,為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基層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推動我區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公開招聘有編制公辦教師106人,其中幼兒園教師4人,特校教師2人,中小學教師100人。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有關規定,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和學歷及專業要求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應屆(非在職)、歷屆、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其中:
(一)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其他應聘人員須于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招考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詳見《2024年清遠市清新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報考所有的崗位,必須遵守:履行在清遠市清新區教育系統服務5年以上的要求,因工作需要可以區內教育系統調動。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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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專業條件
1.報考者的普通高校本科(學士)或研究生(碩士)專業與崗位需求表專業要求相符(具體見附件1)。
2.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為學科教學、課程與教學論等專業的,其專業方向與報考的教師崗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報考者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作為專業對應依據。
6.屬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單位蓋章并簽名版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區外在職在編教師出具縣級教育局同意報考證明。不如實提供的,取消報考資格。已經簽約未辦理入職的不用提供。
7.《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2024年“三支一扶”支教服務期滿的合格證明。
(三)注意事項。網上報名時所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2024年清遠市清新區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致。
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其次考生沒有按時參加資格審核、自愿放棄、沒有將報考條件材料按時補齊,將取消該考生進入面試資格。以上空缺人數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應聘者須誠實守信,網上報名填寫后即視應聘者已承諾所填信息真實無誤,現場確認資格的材料齊全且符合報名資格。若在現場被確認不符合報名資格而不能參加考試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七、體檢、選崗與考察
(一)體檢: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要求執行。
(二)選崗:體檢結束后,招聘崗位代碼24101、24318、24411、24414崗位,根據考生考試綜合成績,在合格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選崗,如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選崗按崗位依次進行,同崗位內的考生按綜合成績高低先后選擇具體學校,其余未確定崗位由單位根據需要進行安排。
(三)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要求實施。主要對擬聘用考察人選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八、公示與聘用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清遠市清新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或公示期滿后,如發現擬聘用人員存在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將按該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自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公辦教師,其薪酬待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執行。
九、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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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遞補工作原則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內完成。
十、其他事項
(一)具體考務工作由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負責,清新區人社局、清新區監察委履行監管職責。
(二)考生在招聘系統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地址不詳或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面試、體檢、聘用等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報考人員服務期內,單位不出具同意參加其他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證明材料,除報考公務員外,不得以交流、借調、正式調動等方式調離清新區教育系統。人員聘用后須服從并接受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的工作調配、區內交流輪崗。
(四)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有關規定,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可報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崗位,筆試不另外加分。如報考其他崗位,學歷及專業需要達到該崗位要求,同時筆試成績均不再加分。
(五)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準備好個人材料,配合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因個人檔案缺失或原聘用單位勞動關系糾紛等原因,無法如期辦完相關調動或聘用手續的,視同放棄聘用資格。
(六)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崗位表學歷學位要求“本科以上”、“學士以上”、“碩士以上”,均包含本級。
(七)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九)本次考試沒有入圍的教師,考生可以用筆試、面試的成績報考我區2024年勞動合同制編外教師,我區不再組織專門的考試,具體報考崗位及人數等另文通知為準。
(十)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考生可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內,撥打電話咨詢。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和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考生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其中:
1.網上報名系統問題咨詢,可聯系技術支持電話400-838-9296
2.具體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問的,可聯系咨詢電話:0763—5820802;人社局監督電話:0763-5810078。
附件1 2024年清遠市清新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終稿).xls
江西公務員
附件2 2024年清遠市清新區招聘教師報名表(雙面打印).doc
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