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規定,因工作需要,清遠市清城區人才儲備中心(清遠市清城區人才儲備中心是清遠市清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清城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緊缺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和服務管理等工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2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考對象為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以上學歷及碩士以上學位人員;部分招聘崗位放寬至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及副高級以上職稱的人員。
1.國內2024年應屆畢業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
2.在境內就讀的2024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完成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上述人員須自畢業證書落款之日起至報名首日時未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
4.其他應聘人員須于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資格證書。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4.報考年齡為30周歲以下(即1993年4月22日后出生),設置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崗位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88年4月22日后出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2.近兩年在公開招聘(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
吉林事業單位考試
二、薪酬待遇
事業單位考試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4年4 月22日8:30至 4 月27日16:00。
(二)報名方式:
采用報考系統(https://www.sydwzk.cn/gdqyqceduzp2024)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三)報名流程:
1.提交報考申請。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本招聘公告,準確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定的時間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未按規定上傳照片或上傳虛假照片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或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確認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名信息錄入后應聘人員自行下載《2024年清遠市清城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2.初步審核。網上報名期間,報名系統實時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初步審核,并以現場資格審核為準。
3.準考證發放。
所有應聘人員在2024年5月8日10︰00-5月10日12:00到報考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未打印準考證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四)提交報名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掃描件;
2.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掃描件;國內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學校就業推薦表掃描件或學生證掃描件和學信網學籍驗證情況等材料;國(境)外院校畢業生在報名時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最遲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出具);
3.職稱資格證書掃描件(僅有職稱要求的崗位提供);
4.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顯示必須清晰、完整。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畢業證書的專業為準)須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專業代碼詳見《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