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號)和《清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及清遠市事業單位緊缺高層次人才校園招聘的有關精神,清遠市清新區第二次公開招聘中心城區中學高層次教師,有關招聘計劃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考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其中,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須于報名首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二、招聘單位及學科
本次招聘的單位為中心城區中學:清新區第二中學、清新區第三中學、清新區第四中學、清新區第五中學、清新區實驗學校,這些學校均為縣城初中及高中。招聘的學科是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等初中以上學科教師,具體崗位查閱《2023年清遠市清新區第二次公開招聘中心城區中學高層次教師招聘崗位表》,招聘人數23人。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擬聘崗位所須的相應學段教師資格條件,詳見附件中的崗位設置表。
(三)應具有相應及以上學段層次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以參加教師招聘考試,報考時提供普通話二乙及以上證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合格證書。
2.具備參加202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資格。同時提供教師資格證認定機構出具具備認定資格證明或認定受理回執。
以上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視為本人放棄聘用資格,一切后果自負。
(四)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7年5月31日至2005年5月30日期間出生)。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罰正在處分期內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清新區在編公辦教師;
7.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歷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情形的人員;
8.已簽訂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協議書且尚未履行約定的高校畢業生。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發布公告之日。
(六)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區外在職在編教師需要當地教育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七)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
四、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考采取先網上報名,再到現場材料審核的方式進行,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已與其他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者則不得報考(能在報名前解約者除外)。
(一)網上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進入清遠市清新區教師招聘網(http://www.qyqxzp.com)點擊“在線報名”進行報名。受理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下午17時。
備用報名網址:(http://www.qyqxzp.icoc.me)
已經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密切留意6月1至6月3日進行的網上初審結果。考生網上初審通過后,必須重新提供材料現場確認報名,如沒有網上報名通過的考生則不允許現場報名確認。
(二)現場面試資格確認材料要求
現場資料審核確認報名時間:2023年6月13日上午8:00至12:00。地點:清遠市清新區第二中學,地址: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清和大道67號。
現場確認后發放面試通知書及在面試準考證上蓋章。初審通過的可以在6月5-7日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帶到現場確認蓋章。
提交以下各項材料接受資格審查,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紙復印件各1份,審核后留下復印件退回原件。
1.報考人員應自行下載并填寫《2023年清遠市清新區公開招聘中心城區中學高層次教師報名表》(附件3)a4紙雙面打印,需粘貼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
2.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提交培養學校加蓋公章的就業推薦表、在校學習成績單、身份證、教師資格證。
3.往屆畢業生及在職研究生須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
4.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必須提供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等級證書,除此外還需要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者大學教務部門出具師范生證明,同時出具教師資格證認定機構出具具備認定資格證明材料等。